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并确认游客遗留的衣物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客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泳客,应予劝阻。
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进行现场急救的人员。具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游客安全负责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游客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出场密切注意池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上岗时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在对外开放的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提前20分钟到岗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出场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游泳是深受我国人民喜爱且普及程度非常高的一项体育活动。
游泳救生员游泳救生员。另一方面,游泳也是一项危险性比较高的运动,极易发生溺水。近年来,我国游泳溺水呈逐年增加之势。据统计,我国每年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因溺水而死亡者达11万人之多,占青少年死亡人数的位。这跟游泳场所缺乏安全管理,救生力量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如果游泳救生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起到"挽救生命,减轻"的关键作用。
游泳救生从业人员却只有2万人,缺口达数十万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从业标准和规范,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得不到提高,从业人员队伍极不稳定确立游泳救生员这一职业,建立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于更好地发挥游泳救生员在游泳运动中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群众性游泳健身运动和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职业资格五级)。我国有游泳场所5万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