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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9-08-13 17:03:58 浏览次数:165次
区域: 营口 > 盖州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北京西路437号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招生简章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关于物业管理师考试收费和收费标准(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对象
拟参加物业管理师全国统考的考生及想学习物业管理师相关知识的各界人士。
二、报名条件 :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8、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指导内容
1、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教材和考试大纲进行,共分为四门: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重点指导物业管理专业工作的实际与综合能力,交流应试经验,以帮助广大考生系统复习和有效把握考试内容,准确掌握考试大纲要点,把握命题规律和应试技巧。
2、免费集中进行一次考前串讲,帮助学员巩固课本知识。
3、提供大量题库资料,练习答题技巧;开展应试场景模拟,积累考试经验。
四、指导师资:
1、本培训班的任课老师均具有丰富的理论、实践和教学经验。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前针对性的讲解。请学员务必专心听课,课后及时复习消化。
2、本次师资均由来自省内外的专家和学者,他们均具有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的经验,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特别是针对物业管理师考前辅导具有多次课程讲解的经历,有的老师甚至针对物业管理考试出版过珍贵的考前综合模拟题。

详情可加杨老师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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